去年買賣預售屋獲利未報稅 國稅局將查緝

去年買賣預售屋獲利未報稅 國稅局將查緝

【MyGoNews林湘慈/台北報導】國稅局提醒2010年有買賣預售屋的民眾,如果中間有賺取價差,在2011年若沒有將這比價差收入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,應於10月前「補報、補繳」,否則10月以後將展開查稅,除了補稅之外,還會被加處0.5倍罰鍰。

北市國稅局表示,自2010年11月起鎖定預售屋加強查稅,截至2011年5月底止,共查到84件,逃漏所得額17億餘元,補稅及罰鍰已達5.8億元;目前繼續鎖定28建商、1300筆交易,查核是否漏報預售屋買賣所得。

北區國稅局也擴大預售屋查稅範圍,除了新板特區外,近來擴及至三重、新莊、淡水、林口及新竹等地區,鎖定84個建案、2200筆預售屋交易。另外,中區國稅局鎖定台中七期查稅,要求14家建商提供43個建案的資料,目前鎖定700多筆預售屋交易資料;目前初估全國已有4000多筆預售屋買賣案件,遭國稅局鎖定查稅。

北市國稅局說明,目前查核的是2005年至2009年的交易資料,至於2010年的預售屋交易,因為2011年5月才報稅,加上申報資料待稽徵機關核定,預計10月起才會開始查核。